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动态 > 正文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3-08 20:51:30编辑:吕黛行来源:网易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在2001年9月20日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正式公布的,这一规范是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特点制定的,旨在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这一规范包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二十个字,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爱国守法”强调了公民应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其次,“明礼诚信”要求公民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再次,“团结友善”倡导公民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然后,“勤俭自强”提倡公民勤奋工作,艰苦奋斗,自立自强,反对铺张浪费。最后,“敬业奉献”鼓励公民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积极为社会做贡献。
这些基本道德规范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将这些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环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