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是记录项目全过程的重要依据,也是后期维护、审计、验收和管理的重要资料。为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追溯性,特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归档要求、保管方式及使用流程,提升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
一、管理原则
1. 统一管理: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统一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2. 分级负责:各参建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产生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
3. 真实完整:所有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内容完整无缺。
4. 安全保密: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的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 便于查阅:档案应分类清晰、编号规范,便于后续查阅与利用。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类型 | 说明 |
| 建筑工程 | 包括房屋建筑、公共设施等 |
| 市政工程 | 道路、桥梁、给排水等 |
| 交通工程 | 公路、铁路、机场等 |
| 水利工程 | 水库、堤坝、灌溉系统等 |
| 电力工程 | 变电站、输电线路等 |
三、档案分类与内容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工程档案可分为以下几类:
| 档案类别 | 内容说明 |
| 立项文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文件等 |
| 设计文件 | 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记录等 |
| 施工文件 | 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材料进场验收单等 |
| 监理文件 | 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整改报告等 |
| 竣工文件 | 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等 |
| 运维文件 | 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设备档案等 |
四、归档要求
1. 及时归档:各参建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30日内完成相关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2. 格式统一:档案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编号、目录、页码等。
3. 签字确认:所有归档材料需由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责任到人。
4. 电子备份:重要档案应制作电子版备份,防止因意外造成数据丢失。
五、档案保管与使用
| 项目 | 要求 |
| 保管方式 |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保持干燥、通风、防虫、防火 |
| 保管期限 | 一般工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0年,重大工程档案应长期保存 |
| 查阅权限 | 档案查阅需经审批,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调阅 |
| 保密要求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档案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
六、责任与监督
1.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日常管理。
2.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档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档案管理不力或造成档案遗失、损毁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能够有效保障工程档案的质量与安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